清洗”启动,十倍罚款,广东、浙江、西藏、江西4省开始行动
6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品硬生物”)“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上印有“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
根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规定,该标注会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消费者误以为该化妆品为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
最终,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州品硬生物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韩鹭氨基酸洗发水”5盒,没收违法所得1218元,并处罚款1.5万元。
该处罚行为就是典型的“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之一,也是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部署会后出现的首次罚款。
6月21日,中国食品药品网发布新闻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动员部署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文中还特别指出“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调查处理,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其覆盖范围及力度可见一斑。
广州品硬生物的违法行为,符合国家药监局开展的“一号多用”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情形”中的第二种,即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FBeauty 未来迹》发现,自截至今日(6月30日),已有4个省份开始行动。其中广东、浙江、西藏自治区、江西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相关通知,明确自2023年6月至10月,集中排查治理“一号多用”违法行为。自查整改阶段均为一个月左右,最晚至7月15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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